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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将学校安全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04日18:04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4日电(记者吴晶)记者4日从教育部获悉,连日来,各地教育部门迅速行动,纷纷成立督查组,启动校园安全日报告制度,全面加强校园安全保卫措施。

  据了解,教育部已于日前成立由部长袁贵仁任组长的校园安全工作小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印发通知,要求各地迅速采取综合措施,切实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

  教育部在通知中要求,一要加强人防,健全学校保卫组织,充实校园保卫力量,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加强校门保卫、校内巡逻和安全检查,尤其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夜间值班和巡逻。二要加强技防,确保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的安全。切实加强重点时段的安全监控和保卫。对存在隐患的设施要进行加固。三要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

  通知强调要强化监督检查。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将其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协调公安部门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警务室或治安岗亭,完善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治安联络员制度。建立健全校园安全责任制,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校园安全管理体系,加快建立与新形势下校园安全工作相适应的体制机制。

  教育部通知还要求各地要查找安全隐患,开展拉网式排查,要深入基层和学校,重点对治安状况复杂地区、工作条件薄弱学校进行督查指导。

  据了解,连日来,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江西、湖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宁夏、新疆等18个省区市召开会议,就维护校园安全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北京、吉林、上海、宁夏等省区市教育部门还分层启动校园安全日报告制度。4日起,各地全面组织督查,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拉网式排查,加强治安防控。同时组织拉网排查,部署警力加强学校治安防控工作。

  据悉,国家教育督导团近期将开展校园安全专项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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