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黄陵县煤炭公司党委副书记涉嫌挪用公款600余万元被逮捕
新华网西安5月4日电 (记者杨一苗) 记者4日从延安市检察院了解到,黄陵县煤炭工业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曹建兴涉嫌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将黄陵县煤炭工业有限公司改制资金647万余元从公司账户转出,为他人进行营利性活动,目前曹建兴已被依法逮捕。
今年3月,黄陵县人民检察院接到匿名举报,称黄陵县煤炭工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曹建兴存在严重经济问题,请求检察机关查处。接到举报后,黄陵县检察院立即组织干警进行调查。
经查,黄陵县煤炭工业有限公司自2000年起煤炭滞销,经营不景气。2007年,该公司经黄陵县政府批准依法进行改制。2008年3月至5月,黄陵县政府拨付经济发展局煤炭企业关闭调和资金、改制资金共计1400余万元,后经济发展局将此款全部转至黄陵县煤炭工业有限公司账户。2008年5月28日,曹建兴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将黄陵县煤炭工业有限公司改制资金647万余元从该公司账户转出,为他人进行营利性活动、成立公司提供验资资金。验资完毕后,同年5月29日,又将此款转至他人的个人账户上。
对此,黄陵县检察院认为,曹建兴身为黄陵县煤炭公司党委副书记,利用职务之便,将财政拨付的专项改制资金647万余元擅自挪给他人注册公司验资,其行为已涉嫌挪用公款罪。遂决定对曹建兴以涉嫌挪用公款罪立案侦查。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