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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未婚少女怀孕一年约上万宗 相关机制尚待完善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06日15:21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5月6日消息 台湾励馨基金会南区处长张乃千今天表示,未成年少女怀孕在台湾每年约有上万名,未成年少女若因此结婚,5至10年内是离婚高危险群,盼未成年少女怀孕要勇于向社福机构求助。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励馨基金会召开“两个妈妈的母亲节─让爱延续陪他(她)走下去”记者会,用未成年少女怀孕写给孩子的信,告诉大众她们的心情故事,盼外界别以指责态度面对未成年的小妈妈们。

  18岁的小绫,3月生下孩子,小绫很想要把孩子留在身边,但因男友入狱服刑,男方家人也无法抚养,最后很挣扎地选择将孩子送养。

  母亲节前夕,小绫在信中告诉孩子“现在的妈咪无法扶养你长大,往后日子中你可以不用跟妈咪吃苦,也会过得比现在更幸福快乐,希望你将来不要责怪妈咪,请原谅妈咪所做的决定,未来不管你在多遥远的地方,妈妈的心也会永远跟你在一起。”

  张乃千呼吁,未成年少女怀孕,一定要勇于向社福机构求助,由专业的社工师协助,视情况看要堕胎、送养小孩、还是进一步结婚,看哪个对孩子最好。将孩子交给社福机构,一切都免费,不会有复杂的金钱纠葛问题,社福机构也会完整保留孩子数据,帮送养及收养家庭上课,给孩子温暖的家。

  张乃千还说,学校一定要做好分手与交往教育;他也提醒,未成年少女怀孕时,35%找不到小爸爸,逾60%的小爸爸则是家庭环境不好,很多个案到最后都是由少女自行承担,学校教育时也别忘了男性。

  励馨基金会执行长纪惠容说,台当局应建立以未成年怀孕少女为主体的思考,包括统计数据、网络建立与友善校园环境等;也应提供“青少年父母”长期性支持方案,包括就业、就学与独立生活等。此外,盼能建立更完整的收送养服务管理机制,降低非法收送养。(中国台湾网 张辰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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