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青海出台玉树抗震救灾党费使用和管理暂行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07日10:54  人民网

  人民网西宁5月7日电 (陈沸宇、朵金花) 为使各级党组织捐赠的党费和广大党员自愿多交纳的党费尽快用于灾区,充分发挥党费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的作用,近日,青海省委组织部研究制定《玉树抗震救灾党费使用和管理暂行规定》,对抗震救灾党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等作出详细规定。

  《规定》明确指出,抗震救灾党费专指党员在按照规定交纳党费之外自愿多交纳的,以及各级党组织捐赠的,用于支援玉树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党费。抗震救灾党费一般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代收,转交省委组织部统一拨付灾区。抗震救灾党费全部用于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重点用于灾区基层党组织、帐篷社区党组织恢复和筹建经费,灾区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统一制作和购买党旗、国旗、红旗、共产党员胸卡、“帐篷社区党支部、帐篷社区工作站”标志牌及其它党组织和党员抗震救灾用品;对因地震受损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农牧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站点的修缮和重建给予配套,对室内受损的办公设施给予配置;对灾区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培训,印制党员培训资料、订阅党报党刊、购买党员电化教育设备;慰问受灾党员、灾区家庭贫困党员和遇难党员的家属;表彰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中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以及其他必要开支。

  《规定》明确要求,抗震救灾党费根据抗震救灾阶段和工作需要,及时划拨。使用由玉树州委组织部提出意见,报省委组织部备查;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明确专人管理;使用和管理情况公开透明,广泛接受党员、党组织和全社会监督;省委组织部适时通过省级新闻媒体公布使用和管理情况,并适时对灾区抗震救灾党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同时,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挪用、挤占或截留抗震救灾党费的现象,对违反抗震救灾党费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转发此文至微博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 相关专题: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