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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规定违反尾号限行将罚款200元扣3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0日01:37  城市晚报

  ■田一 记者 解翔童/报道

  本报讯5月4日开始,长春市人民大街和自由大路实行尾号限行,在7天的试行阶段,尾号限行车辆违章在限行道路上行驶时,交警只是给予教育,并不做任何处罚。

  昨日,长春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玉民提醒广大驾驶员,从明日开始,尾号限行试行期正式结束,限行车辆在限行道路上行驶,交警一经发现,将按规定处以罚款200元、扣除3分的处罚。

  尾号为零的车辆今日限行

  限行路段:人民大街、自由大路

  ■记者 解翔童/报道

  本报讯长春市交警支队提醒广大驾驶员,今日6时至20时,尾号为零的机动车(不含出租车、中型和大型客车)在人民大街(新发路至卫星广场)、自由大路(新民广场至东环城路)限制通行。请驾驶尾号为零的机动车的驾驶员注意绕行,遵守限行规则行驶。位于限行道路两侧的单位和住户驾车出行时可出门右转,从最近路口绕行,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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