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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院启动赵作海案责任追究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0日03:09  东方今报

  □今报记者 沈春梅

  今年4月30日,被同村人赵作海“杀害”10多年的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村民赵振晌突然回家。此时,赵作海已经被判服刑11年。此事被媒体报道后,舆论一片哗然。

  昨日上午,河南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宣告赵作海无罪释放。对于这一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和对赵作海的国家赔偿程序,已经启动。

  ●被杀11年 死者“复活”

  1997年10月30日,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村民赵振晌和邻居赵作海打架后,赵振晌失踪。

  1999年5月8日,赵楼村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无名尸体,公安机关遂把赵作海作为重大嫌疑人于5月9日刑拘。

  5月10日至6月18日,赵作海做了9次有罪供述。

  2002年12月11日,商丘市中院经审理认为:赵作海与素有暧昧关系的同村一妇女发生关系时,被赵振晌看到。赵振晌与这名妇女也有私情,遂与赵作海争斗。赵振晌持刀追打赵作海,打斗中,赵作海夺过刀将赵振晌杀死。赵作海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省法院经复核,于2003年2月13日作出裁定,核准商丘中院上述判决。

  判决后,赵作海未上诉,他被羁押期间,两次获减刑,最终被改判为有期徒刑20年。

  今年4月30日,“死者”赵振晌突然回到赵楼村。

  商丘市中院得知赵振晌在本村出现后,立即同检察人员赶赴赵楼村,经与村干部座谈、询问赵振晌本人及赵振晌的姐姐、外甥女等,确认赵振晌即是本案的被害人。

  赵振晌说,1997年10月30日夜,他对赵作海到杜某某家比较生气,就携自家菜刀在杜某某家中照赵作海头上砍了一下,怕赵作海报复,就收拾东西于10月31日凌晨骑自行车,带400元钱和被子、身份证等外出,以捡废品为生。

  因去年得偏瘫无钱医治,才回到村里。从1999年5月被刑拘算起,赵作海因这起错案在监狱中服刑近11年。

  ●认定错案 “杀人犯”无罪

  5月8日,省高院院长张立勇主持召开审委会,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贺恒扬列席审判委员会, 对案件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赵作海故意杀人一案是一起明显的错案。

  审判委员会决定:一、撤销省法院(2003)豫法刑一复字第13号刑事裁定和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商刑初字第84号刑事判决,宣告赵作海无罪;二、派员立即和监狱管理机关联系放人;三、安排好赵作海出狱后的生活,并启动国家赔偿程序。

  张立勇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广大法官要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一定要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人民的生命负责。

  昨日,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赵作海已出狱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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