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央视大火案一审判决 新址办原主任徐威获刑7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0日15:25  正义网
央视大火案一审判决新址办原主任徐威获刑7年
  2010年3月,记者进入央视过火楼,用相机记录下大楼过火后留下的千疮百孔。来源:京华时报 本报特约记者刘军摄

央视大火案一审判决新址办原主任徐威获刑7年
5层的大厅被部分烧毁。来源:京华时报 本报特约记者刘军摄

央视大火案一审判决新址办原主任徐威获刑7年
圆形剧院“受伤”并不严重。来源:京华时报 本报特约记者刘军摄

  正义网北京5月10日讯 (见习记者 高鑫) 备受关注的央视大火案今天下午作出一审判决。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危险物品肇事罪,判处央视新址办原主任徐威有期徒刑7年。

  此前的3月23日至25日,经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包括央视新址办原主任徐威在内的21位被告人集体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受审,罪名均为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

  央视大火案经过3天庭审,21位被告人中多名被告人当庭明确表示认罪。当日庭审临近尾声时,徐威在最后的陈述中明确表示认罪,认为其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还给央视带来了不良影响,感到非常悔恨,并再次劝说同案人员认罪。

转发此文至微博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更多关于 央视大火案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