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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扩大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1日21:51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11日电 (记者 张辛欣)为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作用,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提高收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中国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转发扶贫办、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的意见》,中国政府网11日公布了这份意见。

  目前,在中国农村实行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都是以农村贫困人口为扶持对象,实现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对于充分发挥两项制度的作用,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稳定解决温饱实现脱贫致富具有重大意义。对此,国务院要求,进一步扩大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

  意见指出,在试点范围上,中西部地区应扩大到80%以上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扩大到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东部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试点范围,并根据农村贫困人口的地域分布特点和不同地区两项制度标准的差异情况,实行分类指导,坚持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帮扶和农民自力更生相结合,实现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全面扶持。

  在政策衔接方面,意见指出,对农村低保对象,要力争做到应保尽保,按照政策规定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对扶贫对象,要根据不同情况,享受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等方面的扶持政策,采取产业开发、扶贫易地搬迁、雨露计划培训、危房改造、扶贫经济实体股份分红等形式,确保扶贫对象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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