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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妻子周晓亚包揽部分受贿行为为其脱罪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4日15:37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羊城晚报记者鲁钇山报道:昨日,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及“三大金刚”涉黑案昨日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法庭上,文强仍不承认自己构成涉黑犯罪和强奸罪,且对受贿数额颇多异议,他认为一审判处其死刑量刑过重,二审应予减轻。与文强同庭受审的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也都认为一审量刑过重。

  文强:没帮过谢才萍不熟悉王天伦

  文强称他不是谢才萍、王天伦等黑社会组织的“保护伞”。文强说,一次谢才萍因开设赌场被抓,有人给他打电话告之此事,并希望他出面说情。他听后气愤地说:“她就是个惹事的包包”!说完即挂断电话,并没有提供任何帮助。

  而对于其他几个黑社会组织,他表示跟那些人都不熟,根本没有给他们提供“保护”,对他们的犯罪行为也毫不知情。比如“猪霸”王天伦花钱摆平命案一事,文强称自己与王天伦只见过一面,且根本不知道其就是霸占屠宰市场的王天伦,更没有主动为其帮忙。

  “我老婆认的我都认”被曲解?

  对于一审认定其受贿1200余万元,文强表示认定数额过多。他认为,这些钱中有一部分为其合法或灰色收入,另有一些正常的人情交往所得,不应计入犯罪所得。比如四川某公司商人陈某、重庆某房地产公司商人曾某与自己有“多年的交情”,彼此之间的财物往来很正常,但一审法院却认定上述两人多年间行贿他的数额分别约为119万元和146万元。

  文强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所涉1044万余元财物也有异议,认为计算方式有问题,“这其中也有一部分是合法收入”。而对于一审法院认定的强奸罪,文强仍不承认。

  文强还表示,自己80%多的个人受贿犯罪事实是在纪委双规期间交代的,并且在羁押期间还检举了其他人的犯罪。这两条都符合从轻处罚的原则,希望法院判决时予以考虑。

  文强之妻不服一审判决

  下午,周晓亚出庭陈述。她说不服一审判决(受贿罪,8年有期徒刑),认为量刑过重。庭审中,文强和周晓亚二人的回答很默契,这与一审期间两人互相攻讦的状况完全不同。文强在一审时曾在法庭上公开表示,“只要我老婆认了的,我都认。”而在二审的法庭上,文强则表示:“此话被曲解”。他当庭表示,周晓亚收的钱并非每笔都会告诉他,而且她和朋友做生意收的钱也不能算到他受贿的账上。

  周晓亚将一些受贿行为大包大揽,称她收受的很多财物及房产文强不知情,属她一人所为,极力为文强开脱罪名。周晓亚说:周红梅、谢岗、周红卫、李大江、汪道寿、陈涛、赵利明、陈峰等人到家里送钱时,文强都不在家里,她自己收下了,并没有告诉文强。周晓亚说,认识周红梅20多年,跟她是很好的朋友,经常在一起吃饭,她送的钱一般不是送给文强的,更加不能算是文强受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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