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重庆5月15日电(记者 沈义)今天,历时两天半的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等人涉黑案二审庭审结束。法庭今天上午不公开审理了一审判决中关于文强犯强奸罪部分。文强等上诉人作最后陈述后,法庭宣布该案将择日宣判。
据悉,在14日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部分的法庭辩论中,文强是否应当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文强收受财物是否存在具体请托事项、部分受贿事实的认定等成为庭审的焦点。
文强的辩护人认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条件,数额是一定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另外还要考虑是否存在从轻或减轻情节。
检察员在发表出庭意见时表示,文强、周晓亚不论以何种目的收受他人钱财,实际上是为其升迁提供便利,是利益回馈,因此应认定为受贿行为。一审判决认定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
针对是否应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问题,检察员认为,文强受贿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不论是下属还是“黑社会”,不论在家中还是在办公室,不论钱多钱少都来者不拒,其行为已经丧失了国家公职人员的职务廉洁性。文强犯罪情节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性极大,一审判处其死刑,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
文强在最后陈述中说,自己确实收受过下属的钱财,但是同这些人职务提拔不存在直接关系。他承认收受过岳宁、王小军、马当等人的钱财,但不明知这些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事实。最后,他希望法院依法公正判决。
5月14日晚上,上诉人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在法庭辩论最后阶段也分别作了最后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