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文强被双规后儿子下落不明 宣判前痛哭流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2日00:43  信息时报
文强被双规后儿子下落不明宣判前痛哭流涕
陈光明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闫晓光

  昨天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二审公开宣判,依法驳回文强、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文强表情木然神情沮丧。

  4月14日下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进行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四名同案被告人分别被判处8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文妻揽罪也没用  449万属共同受贿

  重庆高院经二审审理确认,1996~2009年期间,文强利用其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职务晋升、工作调动、就业安置、承揽工程等谋取利益,先后多次单独或伙同其妻周晓亚收受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在内的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211万余元,其中,文强、周晓亚共同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449万余元。

  2003~2008年期间,文强明知王天伦、谢才萍、岳宁、马当、王小军等人组织、领导的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仍予以包庇、纵容。2007年8月28日晚,文强还强行与某女发生了性关系。此外,文强对1044万余元财物不能说明来源。

  裁定书读了99分钟

  重庆高院认为,原判决认定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重庆高院裁定:驳回文强上诉,维持原判。

  重庆高院同时驳回了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的上诉,维持原判

  由于终审裁定书中涉及到检方的指控和辩方意见,以及法院对相关证据和意见是否采纳和相关理由等等,内容庞杂,审判长光宣读完这份裁定书就用了99分钟。

  据了解,这份死刑裁定,还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才能执行死刑。

  在此前的二审过程中,文强对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强奸罪三项指控都提出辩解意见。他认为600万被强行定为贿款,有些钱自己并没有收,有些钱则是春节、生日、出国、乔迁之时他人所送,属“礼尚往来”,对方并没有请托事项,有些钱是周晓亚收的,为此他还列了一份清单。

  文妻周晓亚则一改一审时的沉默,突然翻供,称她所收的钱,文强大部分不知情。知情人士分析,她没想到文强会被判死刑,救夫心切,因此替文强开脱。

  周利用文职务受贿

  记者昨日就此采访了重庆市高院的经办法官。他认为,是否将周晓亚收受的那部分财物计入文强受贿数额,不仅要考虑周晓亚收受财物是否利用了文强的职务便利,也要考虑文强是否有共同收受财物的故意。证据证实,向周晓亚赠送财物的人都是冲着文强的职务去的,想通过周晓亚转达对文强的请托。事实上,周晓亚也转达了这些人对文强的请托。文强明知周晓亚接受他人财物,仍利用职务便利为这些人提供帮助,或解决就业安置,或解决就学问题,或解决职务晋升,或解决工作调动。因此,文强明知周晓亚利用其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而为他人谋取利益,证据充分,周晓亚收受财物具有明显的权钱交易性质,依法应当认定为文强与周晓亚共同受贿。

  儿子下落不明  宣判前文强痛哭流涕

  记者拨通文强律师宣东的电话,询问他对判决结果的意见。宣东称,“宣判前我曾经说过,种种迹象表明,维持原判的概率是99.9%,因此今天的判决完全在我意料之中。但我仍然认为,文强案主要是经济犯罪案,本身没有产生巨大的社会危害,按照目前经济犯罪慎判死刑的现状,我仍然认为文强不该判死刑立即执行。”

  律师称早在预料之中

  宣东告诉记者,二审开庭后,他向审判长提出让文强与家属见一面,法院予以准许。

  见面地点就在重庆高院的临时羁押室。当时,文强的大姐、姐夫、大嫂和妹妹等人一进去就听到里面传来哭声,据称文强在痛哭流涕。他的亲人说,这是他们第一次见到文强流泪。文强说,他最担心的是儿子,自他被双规后,儿子就失踪了,至今下落不明。如果将来找到他,求亲属们给他买房帮他安家,等他妈妈出来可以团聚。据了解,文强的儿子20岁出头。

  二审宣判后,宣东说,文强的姐姐在法庭外痛哭不止,他们认为文强确实有罪,但罪不至死,“更何况文强还曾是公安战线的功臣”。

  最高院复核还需3个月

  宣东介绍说,死刑判决还要经过最高院复核,时间大概需要3个月。“文强案卷宗有180多本,每天看5本,也要36天,还要经过审委会研究等很多层次。”宣东说,“理论上讲,文强还有一线生机”。

  一男电话恐吓法官

  “若判文强死将报复”

  昨日中午,重庆警方破获了一起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案,犯罪嫌疑人周涛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5月14日下午2时,重庆市高院工作人员接到一男子电话,称如果对文强判处死刑,将有人对案件审理法官实施报复。接报后,警方迅速立案侦查,在一公用电话亭旁将犯罪嫌疑人周涛抓获。

  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周涛,男,1973年出生,重庆市江北区人。其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于5月19日被刑拘。

  情人陈光明提前退休

  曾被誉重庆警界女杰

  记者从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获悉,重庆市政府决定陈光明同志提前退休,免去其重庆市公安局副厅局级侦察员职务。文强案发后,陈光明受查,承认和文强是情人关系。

  据悉,陈光明从警30年,先后任重庆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室资料员、材料室副主任、行政科科长、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重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党总支书记、总队长和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党总支书记、总队长。

  坊间曾把她称为“重庆警界女杰”。她曾多次荣获个人二、三等功和重庆市先进工作者、“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劳模”、“第五届全国十大女杰”等称号。

  文强案大事记

  2009年8月

  重庆黑恶势力“保护伞”——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被双规,成为重庆打黑风暴中被双规的最高级别官员。

  2009年9月26日

  文强因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涉嫌受贿等职务犯罪被逮捕。

  2010年2月2日

  文强案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2010年4月14日

  重庆市五中院对文强案一审宣判。文强因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

  2010年5月13日

  文强案在重庆市高院二审开庭,审理持续3日。

  2010年5月21日

  文强案在重庆市高院二审宣判,维持一审死刑判决,最终是否执行死刑,仍需最高院核准。

转发此文至微博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更多关于 文强 受审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