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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工也可申请临时救助最高8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5日02:17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华健

  本报讯 6月1日起,石狮40万外来工将可申请临时救助,原则上每人一年只能申请一次,一次性救助金额最高限额8000元。昨日,石狮市出台了《城乡困难群众及外来务工人员临时救助实施意见》,下月起,凡具有石狮市户籍的常住居民或外来务工人员,因突发性、临时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可享受临时救助。

  可申请临时救助的对象有4种,分别为:石狮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对象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在石狮市实际居住满两年以上(以流动人口服务证为准)、有固定住所、和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在石狮市自主创业(以营业执照为准)满两年及以上,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石狮市低保标准两倍以内的外来务工人员;石狮市政府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此政策目前只有石狮将外来工纳入临时救助体系,是对其他救助制度的补充。”石狮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胡先生说,石狮现有外来工达40万,若突然遇到病、灾时,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可向政府申请临时救助。

  此次临时救助政策分为外来工和石狮市户籍人口两部分,涵盖10多种情形。

  对外来务工人员的临时救助,主要针对因交通事故逃逸、重大疾病、安全事故或遭遇住房火灾等突发性原因造成困难的。

  石狮市户籍的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重点有以下几种:因医治危重疾病,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其他社会帮困救助资金后,需个人负担的医疗费数额较大,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因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不含自费择校生);因遭遇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在进行灾害专项资金救助后,家庭基本生活仍然出现暂时困难等。

  石狮市民政部门透露,原则上每人一年只能申请一次临时救助,一次性救助金额最高限额8000元,多次申请时,逐次调低每次救助金额,一个家庭全年临时救助累计最高限额15000元。对于因患重特大病灾的救助对象,已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可再向石狮市慈善总会申请病灾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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