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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创新型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5日02:42  汉网-长江日报

  国家创新型

  试点城市

  国家科技部批准武汉等20个城市(区)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区)。

  与武汉同时获批的城市还有:北京市海淀区、天津市滨海新区、河北省唐山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上海市杨浦区、江苏省南京市、浙江省宁波市、浙江省嘉兴市、安徽省合肥市、福建省厦门市、山东省济南市、河南省洛阳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广州市、重庆市沙坪坝区、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西安市、甘肃省兰州市。

  开展创新型城市(区)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城市创新发展的积极探索。通过深入开展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大力推进自主创新,促进科学发展,加快创新型城市(区)建设进程,努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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