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能开除学生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5日06:23  浙江在线_今日早报

  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不能开除学生

  北京启用新学籍管理办法

  自24日开始,北京市正式启用新的《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新办法修订了旧办法中不符合实际的一些规定,如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能随意开除学生,十分人性化。

  北京市教委基础教育处处长李奕说,新办法对学生奖励和处罚的规定,都遵循《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中的有关法规,去掉了学校可以“开除”学生的规定。如果学生有违纪违规现象,学校可视具体情况,可以把学生转移到工读学校等专门学校进行学习,原学校还可以保留其学籍,待学生有明显改进后,仍可以回原学校学习。

  新办法规定跟随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京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京接受义务教育。凡是进入北京市中小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非京籍学生,在公立中小学和取得合法办学资格的民办学校就读,其学籍与京籍学生都是一样的。

转发此文至微博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