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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王光成等16人涉黑案开审 曾放高利贷80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7日16:31  华龙网

  华龙网5月27日15时49分讯(数字记者 阙影)发放高利贷8000余万元,暴力催债致两人受伤。今日下午,记者从重庆市大渡口法院获悉,王光成等16人因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在大渡口法院一审开庭,预计庭审4天。 

  据公诉机关指控,王光成于1996年成立重庆裕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陆续招录张前华、王传会、申海滨、林洪平等人。2005年,被告人王光成成立重庆朝天门市场惠成物流有限公司。随后,又先后收购、投资成立了重庆天健典当有限公司、重庆帝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相继招录董毅、张春强、范广东等人。 

  2006年以来,王光成等人以裕达公司、重庆朝天门市场惠成物流有限公司、重庆帝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天健典当有限公司的名义,开始有组织地发放高利贷,共计发放贷款8000余万元,获取非法利益1700余万元。发放贷款以后,王光成指使林洪平、廖兴华带领刘洋、刘健、廖兴建、程世金、颜家均、刘铮等人以暴力催收债务。王光成还指使廖兴华等人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容留他人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公诉机关认为,王光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实施非法经营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组织、领导其组织成员非法拘禁他人;组织、领导其组织成员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组织、领导其组织成员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2人轻伤;容留他人吸毒。被告人廖兴华、林洪平等15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分别参与实施了非法经营、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犯罪,提请以相应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预计开庭审理时间为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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