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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规定物价听证会消费者不少于四成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7日17:17  金羊网-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讯 记者孟庆利、通讯员岳佳综报道:昨日,省物价局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定价行为,推出了《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实施细则》、《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政府制定价格管理的规定》、《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价格政策跟踪调查与评估的试行办法》等三个规范性文件。文件规定,听证会参加人的选取过程应邀请媒体参与或者邀请公证机构公证,消费者人数不得少于听证会参加人总数的五分之二;制定、调整事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方案,应通过门户网站等形式公开方案供社会评议;文件将试水打破“一价定终身”,对价格政策进行评估,评估不合格的,须进行调整。

  选听证会参加人应邀媒体监督

  遴选听证会参加人更透明。“逢听必涨”、“被听证”等说法表现了社会对听证会的种种质疑。对于听证会的参加人一直有被利益集团“绑架”一说。新颁布的《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在听证会参加人的选取过程中应邀请媒体参与或者邀请公证机构公证,同时监察机构要全程参与,确保遴选过程的公正透明。《实施细则》规定,消费者人数不得少于听证会参加人总数的五分之二,消费者代表中应当有低收入阶层人员,并且听证会参加人的身份信息要进行核实。

  重要定价方案公开由社会评议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政府制定价格管理的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重点在严格程序、强化监督方面进行了补充和细化。

  重要定价方案公开由社会评议。《规定》明确,制定、调整事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且涉及金额较大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形成制定价格的方案后,应通过门户网站等形式公开方案供社会评议,但容易引发抢购、囤积,造成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定价项目除外。方案公开供社会评议的时间不得少于10日。

  试水打破“一价定终身”

  根据评估的成功经验,省物价局制定出台了《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价格政策跟踪调查与评估的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试水打破“一价定终身”,对政府定价实行动态管理。

  重要价格政策纳入评估范围。《试行办法》规定,对正式实施超过3年,且关系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涉及金额较大或者社会反映强烈的价格政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评估事项。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价格政策是否得到普遍遵守和执行,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实施绩效情况,是否达到政策预期目的和效果,以及分析价格政策制定依据的变化情况。

  《试行办法》规定,政策跟踪调查和政策评估的结论应当作为修改或者废止相关价格政策、完善配套制度和改进价格工作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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