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周杰伦
许多年前,我在学校附近小卖部的冰柜跟前,听见一个女中学生说,“我要周杰伦代言的。”她是在买可乐。
之前我总以为,找明星代言是为了知名度。至于那些人人知道的东西,我又猜想,那肯定是恶性竞争,大家都拼命做广告,你不跟着,很快就被淹没、被忘记了。我知道这解释还不完整,但也还不敢相信,真有人为了偶像去买他代言的东西。这里面的因果链条,实在是太细弱了:
买一瓶周杰伦代言的可乐,对这种可乐的销售业绩有肉眼完全不可见的以纳米为单位的那么一点点贡献。这贡献累积起来,从其他促销因素中脱颖而出,使市场注意到周杰伦对销售量的贡献,抬高了他的身价,最终导致他赚得更多的广告费,感受到粉丝的爱——这里面每一步都只有微渺的可能,这些小概率彼此乘一番,根本就要等于零。我只能认为自己是在为得到一个答案而自欺欺人。怎么可能有粉丝在购买一瓶可乐的时候心里念叨着这么一大套呢?怎么会有营销策划相信这么一大套呢?
我看电视广告时总忍不住揣摩营销策略,并自以为这样就可以了解消费心理继而理解人性什么的。后来放弃了,因为发现自己的某些消费行为,是完全不可能被营销专家了解的。
我会因为讨厌某明星而拒用他代言的洗发水;我会因为某句广告词具有抗抑郁的精神气质优先选购某品牌,直至我发现许多讨厌的人都喜欢它;我会因为某快餐连锁店某年的广告有煽动民族狂热之嫌而拒绝它长达一年之久,虽然在楼下就有一家;我还会因为餐馆送小菜时故意让你误会是免费的而坚决退还,即使在上菜之前无聊得要命饿得要命……总的来说,我认为自己是一个有正义感的消费者。虽然我明白地知道,自己的所谓“正义”的消费行为,对某洗发水、某快餐店、某运动品牌和诸多“赠送”收费小菜的餐馆,影响非常微小几不可见,完全不足以令龌龊的明星穷掉,令世界上抗抑郁的空气更浓厚,令不健康的群众情绪退潮,令餐馆意识到如果它在上小菜时声明收费我很可能买上一盘——我还是认为自己是一个有正义感的消费者。
这样一想,我就自以为理解了粉丝——只买偶像代言的可乐不买别的可乐,这大概也是一种忠贞吧。至少是自己可以感觉到自己的忠贞,这样就够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