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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讨债男子非法拘禁他人32天

  本报讯(刘德华 秦家智 孙忠 记者 曹晓乐)因50万的债务要不回来,王某纠集多人将债务人从广东佛山强行带回绵阳市,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长达32天,以期达到索债的目的。近日,犯罪嫌疑人王某被绵阳市涪城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1月,王某在广东省佛山市通过朋友认识了郑某,郑某因公司资金周转紧张,先后向王某借债约50万元。王某后来数次催还无果,2月28日,王某纠集黄某等人驾车将郑某从佛山强行带回绵阳,安排林某、黄某等人轮流看守郑某。4月1日,涪城区刑警大队干警在绵阳某酒店将王某、黄某、林某抓获,至此已被非法拘禁达32天的郑某才被解救出来。在非法拘禁期间,王某等人还对郑某实施了殴打和威胁。

  经检察机关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的行为,已涉嫌非法拘禁罪,鉴于王某系主犯且对被害人具有殴打情节,涪城区检察院遂批准对其实施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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