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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女童打“侵权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31日05:48  新晚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本报记者)3岁女童两年前拍摄的写真照片,竟出现在影楼的宣传单上被四处发放。孩子的母亲认为影楼此举未经家属同意,侵犯了女儿的肖像权,日前,将影楼告上了法庭。

  市民张女士告诉记者,今年4月初,她和3岁的女儿萱萱到某商场儿童乐园玩耍时发现,女儿的照片印在一家影楼的宣传单上,被工作人员在公共场所大量分发。原来,这家发放宣传单的影楼正是两年前女儿拍摄写真照片的“STUDIO32”韩国儿童摄影机构。虽然当时双方未作特别约定,但她并未允许影楼可以将孩子的照片制作成宣传单进行宣传。4月中旬,家人要求影楼停止这种侵权行为,但此后他们在南岗区繁华地段该影楼的宣传展台再次发现了这些宣传单。

  根据张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联系上该影楼的法人代表李天阳。李天阳称,当年萱萱是以模特的身份到店里拍照,双方并没有相应的协议或合同。当时的工作人员没有听到萱萱的母亲说“不允许将照片做成宣传单”之类的话。李天阳表示,影楼可以对萱萱道歉,并免费为其拍照、上课,但不承担其他责任。

  某律师事务所陈波律师认为,公民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允许,他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进行使用。“STUDIO32”韩国儿童摄影机构以盈利为目的,在未经过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孩子的照片,其行为侵犯了萱萱的肖像权。张女士表示,一定要用法律武器为女儿“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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