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拉拢腐蚀少数国家工作人员,在拆迁工作中内外勾结、弄虚作假骗取拆迁补偿款等违法违纪问题严重的现象,根据南京市委市政府要求,市纪委会同公、检、法等执法执纪机关联手开展“利剑行动”,严肃查处拆迁领域违法违纪案件。截至目前,已查处案件38起,涉案人员51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7人。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同志介绍,查处的案件中,涉案金额少则数十万元,多则数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
□通讯员 王海东 快报记者 马乐乐
这里,搭违建骗补偿
以招商引资为名,砖厂里搭起违建厂房
建邺区沙洲街道沙洲村村民施正祥同时担任南京某工贸公司法人代表,他听说哪里要拆迁,就到哪里打通关节,寻找关系人,抢搭违建,几年来伙同该村洪强、许发成、许有国等人,疯狂搭建违章建筑4000多平米,先后骗取拆迁补偿款149万元,人称“违建专业户”。案件查处后,施正祥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8万元,洪强被判5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8万元,许发成被判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3万元,许有国被判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8万元。三人非法所得被悉数追回。
浦口区盘城街道板桥村支部书记余传富、村主任陈建与村属集体企业南京浦口工地空心砖厂承包人曹光秀、曹光海兄弟(福建个体老板)四人,以招商引资为名,采取合伙入股形式,共同出资40万元,在砖厂内擅自建了2栋2000平方米的连体厂房。2007年2月,余传富等得知锦湖轮胎项目需征地拆迁后,又共同出资20万元,用彩钢瓦等简易材料,在砖厂内突击搭建了2400平方米厂房。搭建中,盘城街道有关部门接到举报曾去现场制止,经余传富做工作后便放任不管。据了解,这也是一些城郊接合部违章建筑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
为了提高违建厂房的拆迁补偿标准,余传富等人找到在一线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浦口区国土局工作人员杨同意,杨便主动“支招”,让他们给三栋违建厂房制作了“经有关部门同意建设,按企业生产性用房确认处理”的虚假证明,使违建厂房轻而易举取得了“合法”身份,拆迁补偿费也从最初计算的总额500余万元提高至700余万元。
虽然违建厂房给曹光秀、曹光海带来了巨额“补偿”,但二人并不满足,又千方百计在空心砖厂职工宿舍的拆迁上做文章。为使厂区内没有建筑许可证的职工宿舍在拆迁中获取合法补偿,曹光秀通过余传富找盘城街道土地所巡查员章某,利用两张空白建房许可证,制作了假许可证,使199.05平方米职工宿舍按有证房拆迁补偿,补偿标准从每平方米400元提高至2980元。曹光秀、曹光海借此各骗取拆迁补偿款51.33万元,待安置房各1套。更为恶劣的是,曹光秀、曹光海承包村里的空心砖厂合同2008年12月30日到期,区国土局对砖厂的拆迁工作原本安排在2009年春节后进行。如合同到期,村委会收回砖厂,曹光秀等人就不可能得到补偿,但经过余传富、曹光秀打通杨同意等相关人员关系,终于使空心砖厂的拆迁丈量、测算、评估等工作提前进行,并抢在承包合同到期当日签订了补偿协议,曹光秀等人如愿获得了巨额补偿款。日前,余传富、陈建、曹光秀、曹光海、杨同意被依法逮捕,该案还在进一步查处之中。
这里,用职权谋私利
一个拆迁公司副总就搞了4套经适房
2005年,玄武区房产经营公司及丹凤房管所拟将出租的位于该区薛家巷地区的一套公房收回,对外有偿转让使用权。该公司经管科职工傅某、胡某得知后,商议共同出资分别以其父母的名义,购买该公房的使用权。同年7月8日,玄武区明确该地区为拆迁区域,颁发了房屋买卖、转让“冻结令”,玄武区房产经营公司副经理赵某、丹凤房管所主任王某,却于7月28日违规同意以15.8万元价格将该房屋转让,并将37.8平方米的房屋分户登记给傅的父母及胡的母亲。2006年3月,该房拆迁,傅的父母及胡的母亲,共获取拆迁补偿补助款54万元左右。
2006年5月,傅的母亲以房屋拆迁和离婚无房为由,向玄武区房改办申购经济适用房。玄武区房改办工作人员在没有对其离婚协议和户籍登记材料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对的情况下,就签署同意其购买经济适用房,并盖上玄武区房改办的公章。
后经市房改办审批,傅母于2006年5月18日,成功申购48.59平方米经济适用房1套,并办理了产权登记。2007年3月,胡的母亲也以房屋拆迁和离婚无房为由,取得1套83.73平方米的中低价商品房的房号。
此事引起玄武区纪委高度重视,决定对区房产经营公司副经理赵某、丹凤房管所主任王某及区房改办相关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立案;市房改办对傅母违规获取的1套经济适用房予以收缴,取消胡母取得的中低价商品房房号。区纪委依法追缴拆迁补偿款548974.90元。
2004年10月,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南京白下房地产拆迁有限公司对市杂技团所在地块和中华剧场地块实施拆迁,总拆迁款4499.99万元,该项目现场负责人为白下房地产拆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某。2005年,陈某在中央商场项目拆迁中,以拆迁户名义制定虚假补偿协议,共套取拆迁补偿款50余万元,并将部分提现,以他人名义骗取4套经济适用房、骗购了1套中低档商品房,贪污其中20万元用于提前偿还个人房贷。现陈被依法逮捕,该案还在查处中。
这里,有政策就钻洞
迁坟做起手脚,贪污迁坟款8万7
2007年7月至2009年1月,雨花台区板桥街道古雄村村委会副主任张某在负责该村拆迁劳动力安置工作中,收受他人好处,让17名不符合享受征地代劳政策的人员享受了政策。
2009年4月,宁杭城际铁路建设时,有5000多米经过溧水县东屏镇徐溪村,该村编制一份《征用土地补偿明细表》假名单,提取了宁杭公司专户款119.67万元。2009年12月3日宁杭高铁审计组审计发现后,该款退回宁杭高铁专户。目前,该案正在查处中。
2004年8月,徐家金利用担任六合区经济开发区龙池村会计,协助开发区向辖区内村民发放征地补偿款的机会,以虚假列支手段,将已由其经手在2003年9月向龙池村韩桥组村民发放的代劳费重复入账列支,骗取征地补偿款人民币61万余元,案件查处后,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并追缴全部非法所得。
2008年3月至4月间,南京黄金山公墓迁移,雨花台区宁南街道农花村村民魏某、吕某、孙某等利用他人身份证冒充坟主,伙同黄金山公墓迁移工作业务组验坟员徐来奎、陆启军、赵军,虚开迁坟单,共同贪污迁坟款计87000元。该案查处后,徐来奎、陆启军、赵军三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同志表示:拆迁工作是事关城市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的大事,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但少数不法分子,为了自己的私利,不择手段抢搭违建,骗取政府补偿,个别国家工作人员未能善尽职守,有的甚至参与其中,其行为十分恶劣。执法执纪机关欢迎广大群众踊跃举报,将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与检察、公安等执法执纪机关深化“利剑行动”,对拆迁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让一些把拆迁补偿当“唐僧肉”的不法分子逍遥法外。同时还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在拆迁工作中未能正确履行职责的,严格问责。
目前“利剑行动”正在向纵深发展,逐步形成重拳打击拆迁领域违法犯罪的强大声势。近期,对群众举报和领导批办的一些违法建设和拆迁案件线索,执纪执法机关正在全力查处之中。
点评
“利剑行动”
顺民意
这批拆迁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发出一个强烈信号:南京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查处拆迁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决不手软!
严查拆迁领域违法案顺民意。一些不法分子把政府补偿当成“唐僧肉”,听说哪里要拆迁就在哪里抢搭违建;一些负责拆迁工作人员经不起不法分子拉拢腐蚀,不仅不认真履行勘察、审核职能,反而和不法分子串通起来骗取国家补偿款。凡此种种,既损害了法律权威,损害了政府形象,也影响了城市发展,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这些违纪违法案件,就是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手软。只有遏制拆迁领域违纪违法现象,才能使人民群众从城市快速发展中分享到更多成果。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就“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发出紧急通知。落实其规定,特别需要严查拆迁领域违纪违法案。南京开展的严查拆迁领域腐败案件的“利剑行动”,正当其时。“利剑”所指,违纪违法分子纷纷被查处,令人拍手称快。我们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通过执法执纪机关的严厉查处,使所有企图骗取拆迁补偿的违章建筑成为“赔本买卖”,白费心机。党委政府应高度重视,加大力度,采取措施,通过完善拆迁补偿机制坚决堵住“违建”不断蔓延的口子;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要从维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严查不法分子为谋取个人私利而乱搭违建的行为,对于履职不力的人和事要严格责任追究,从源头上防止拆迁领域腐败行为的滋生和蔓延;相关人员则更要从被查处案例中吸取教训,否则,一旦“利剑”落到自己头上,悔之晚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