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浙江未成年人轻微罪行记录可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31日14:01   CCTV《第一时间》

  从明天起,新修订的《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开始实施,《条例》规定,对违法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可以试 行违法和轻罪记录消灭制度。所谓“未成年人轻罪记录消灭制度”,是指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者的“判决 书”将不进入人事档案。

转发此文至微博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相关专题 CCTV《第一时间》

相关链接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