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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篡改乳品生产日期被罚一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31日22:54  内蒙古晨报

  本报讯(记者 刘欣荣 通讯员 王敏 刘国柱) 消费者陈某食用某品牌酸牛奶后出现恶心、腹泻等症状,仔细查看食用酸牛奶已过保质期,找到经销此产品的个体户理论无果,无奈求助工商部门。经工商部门介入调查,当事人篡改生产日期的行为最终浮出水面。当事人被玉泉区工商部门处以10000元行政罚款。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因经营不善,当事人未能在保质期内将进购的100箱酸牛奶出售,眼看过了保质期,当事人将剩余的50箱酸牛奶原生产日期擦掉篡改并继续出售。

  据介绍,玉泉区工商部门近日已连续查处了两起这样的案件。由于一部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差,法律法规意识比较淡薄,特别是农村地区的消费者在合法权益被侵害以后,往往采取私下解决,没有在第一时间向工商等执法部门投诉,客观上纵容了违法分子的违法行为,造成了作案现场、作案工具等重要证据的灭失,为执法部门查办带来困难。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特别注意生产日期标签,一旦发现过期食品要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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