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我国7月实施网店实名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2日15:36   CCTV《第一时间》

  买东西选网购,这是越多越多人养成的消费习惯。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网购人数达到1.3亿,由此产生的网 络消费纠纷也不少。针对这种情况,国家工商总局昨天正式出台规定,从7月1号起,网上开店要实行实名制。

  根据这一办法,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既可以是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也可以是自然人。其中,通 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 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也应当对申请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提供 商品或者服务的自然人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该办法将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违反这一办法有关规定的,最高可 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消费者可索要购货凭证或服务单

  此外,办法还规定,消费者要求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出具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应当出具。经 营者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可以以电子化形式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可以作为处理消费 投诉的依据。

  实名开网店个人隐私如何保护

  网络实名制即将推行,对众多网络商家来说,究竟是好还是坏呢,我们先来听听几位淘宝网卖家和法律专家的看法。 淘宝网商家:一我赞成,这样信息透明,不会被骗。淘宝网商家:二我觉得不好,我的个人信息在网上发布,一旦泄露对我个 人来说会造成损失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淘宝网商家对网络实名制的看法不一,有的认为这个实名制能杜绝欺诈等网络问题,消费者 利益一旦受损追讨起来将更有针对性,而更多的商家是担心一旦个人信息被公开后,将遭遇不可估量的损失。对此,中消协律 师团团长邱宝昌认为,实行网络实名制对互联网的发展有益,但是,对于网络实名制当中出现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还需进一 步加大打击力度。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目前我们对整个个人信息的保护,全国的法律法规在没有出台之前,仅 仅靠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办法当中,规定的对网络经营者要求保护秘密,保护个人信息,虽然有规定,但它能不能很 好地有效地保护,这个值得商榷,可能在实施当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转发此文至微博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相关专题 CCTV《第一时间》

相关链接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