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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获批成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城市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3日11:51  新华网

  新华网福州6月3日电(胡善安)据福建省外经贸厅透露,近日,国务院批准同意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厦门市被列入第二批试点城市。这将突显厦门市对台港澳地区的地位和优势,强化该市对三地区的商贸金融中心功能。

  目前厦门市已专门成立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制定相关实施意见,尽快提出相应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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