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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将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建赔偿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4日14:54  金羊网-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讯 记者刘玮宁、通讯员黄慧诚报道:6月5日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广东省环保厅出台《关于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全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意见》。

  据介绍,电镀、制革、印染、危险废物处置等五类重污染行业基地将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必须经省环保厅环评审批同意方可建设。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省环保厅透露,珠三角地区要制定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落实污染减排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减排进展滞后的地区和项目及时预警,对未按期完成减排目标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或“行业限批”。

  根据《意见》,近期广东将选择在深惠淡水河、深莞观澜河(石马河)、广佛内河涌等河流,试点实施跨界断面水质管理的补偿与赔偿政策。按照“先行先试”的要求,加快推进矿产、电、油、气、水等资源性产品价格体系改革。研究出台脱硝电价政策,探索建立电厂布袋除尘改造的价格激励政策,推进电厂脱硫、脱硝、除尘“一费制”。试行重污染行业差别排污费政策,大幅度提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的排污收费标准。全面落实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据悉,广东还将积极推进绿色资本市场建设。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贸易等环境经济政策。珠三角城市圈还将先行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建立环境损害赔偿政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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