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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名下房产一查就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8日04:04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田桂丹 实习生 杨秋銮) 记者昨日了解到,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从2010年6月1日起,在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房地产档案对外利用窗口(以下称“政务窗口”)开通“出具配偶名下房产情况”业务。

  《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已于2009年12月17日经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在2010年6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第二十三条规定:夫妻一方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可以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查询另一方的财产状况。

  据介绍,市民只要带上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其配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则可在政务窗口查询其配偶名下、位于广州市越秀区、海珠区、天河区、黄埔区、荔湾区、白云区六个区域内已发证归档的房屋产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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