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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礼包成员“生日”不同保质期以最早到期的为准

  买一个体面的大礼包送人很有面子。但里面各个“成员”的生日无法和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相同,保质期也不同。外包装的日期没过,但里面的“小家伙”可能早成废品了。

  昨天,市民李先生反映,市场上不同口味不同品种食品组合在一起销售的各类“大礼包”很受欢迎,但不同产品很难是同一时间生产,保质期也不同。外包装上如何标注,此前一直没有明确标准,外包装上日期没过保质期,而里面的小食品却早已成“废品”。

  随后,记者来到我市的府河桥食品批发市场、西南食品城和市内的一些大型批发超市调查后发现,大礼包内小食品和外包装上生产日期不同的现象还比较多。

  大礼包内生产日期混乱的现象目前已经引起国家卫生部的高度重视。记者了解到,日前,国家卫生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个单件预包装食品时,外包装上标示的保质期应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计算;外包装上标示的生产日期应为最早生产的单件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或外包装形成销售单元的日期;或外包装上分别标示各单件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称,该意见稿如果通过并执行后,生产企业就应该按此执行,违反规定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本报记者 江俊 报料人:李先生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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