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
据了解,洱海天域每平方米的售价为15000元至25000元。到目前为止,开发商声称,已经售出了60%以上。
陈鹏:
他们就觉得,所有的程序都是合法的,他们觉得是无可厚非的,不能因为个别官员被查处,而停止整个项目的一个推动。
解说:
洱海天域卖的理直气壮,今天有媒体评论说,对违法者不仅要进行高额罚款,给予党籍国法处分,而且要坚决拆除违章建筑,恢复风景原貌。
事实上,与大理市政府选择留这一做法不同的是,最近有些地方在面对一系列的违章建筑时,选择了另外一个字“拆”。
字幕提示:
5月13日新闻
主持人:
今天在深圳一座非常知名的,被称为最牛违章建筑的海上皇宫开始被拆了。
解说:
这个在深圳被称作最牛违章建筑的海上皇宫,建设耗资近亿元,是一座不对外营业的豪华私人会所。它在2003年兴建,2005年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但之后一直屹立不倒,照常运转。直到今年1月,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成立调查组,进行了全面调查,认定海上皇宫非法占用海域,事实清楚,证据确凿。5月13号,海上皇宫在坚持了七年之后被拆除。
字幕提示:
6月3日新闻
主持人:
在5月4号,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四个土地违法建设督办案件当中,北京怀柔区杨宋镇违法建设小产权房案名列其中,这两天当地32栋小产权房已经被强制拆除。
解说:
违法违规的建筑项目一个一个被拆除,填埋了情人湖建起来的洱海天域却还能热卖,违法的相关人员被处理了,项目的违章4000万元罚款也缴了,但毕竟别墅建起来了,情人湖没了。有人在问,难道情人湖就只值四千万元。
寸亚平(大理州民族事务委员会政策法规科科长):
如果不杀一儆百,那么我们下一步,有更多的情人湖,更多的洱海水面要被占用,因为政府做了这个示范以后,不可收拾,有法规,我们就必须依法规,违法必究。
主持人:
王教授刚才咱们说到,这个事完没完,您说没完,但是我们刚才看完一个片子就觉得这事的确是没完,为什么,它还在卖,这能叫完吗?但问题是,为什么在大理市政府相关官员说承认,这件事我们有违规行为之后,这个别墅还能再卖,什么原因?
王锡锌:
我觉得这正是我们看到整个违规建筑,违规侵占情人湖水面这种情况,我们把它没完的一个原因,因为今天我们看到,省纪委仅仅是报道,对于六位官商勾结,行贿受贿的官员,现在有一个说法,而且后面要进入司法程序,但这里我们必须注意到,这仅仅是对这些人行贿受贿,官商勾结的这样一种制裁。所以一码归一码。
另外一方面我们看到,这种违法建设起来的所谓别墅区,到底是合法还是违法,毫无疑问,我觉得这是一起非常典型的违法建设事件。
主持人:
您说到这儿今天我看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评价,说双规加罚款,是不是等于漂白,就没事了,就合法了,这个等式成立吗?
王锡锌:
如果说这样的等式成立的话,与其说是处理这样的违规违法行为,不如说是在换一种方式在鼓励类似的违法行为。
主持人:
您看为什么,刚才我们看到片子里面,新华社记者在采访的时候,就是这个项目的开发商说得理直气壮,他说我觉得所有的程序是合法的,无可厚非,不能因为个别官员的被查处,就影响我们这个项目,您怎么看他这个说法?
王锡锌:
我觉得这里面可能,如果仅仅是从这样一个商业项目的操作来说,他这种表述,我想他自己心里可能非常清楚,但是我们从现在能够获得情况来做一个判断,毫无疑问,云南省纪委的处理办法里面,其实明确讲到了,对官员要追究他的责任,双开也好,移送司法也好,但是对这个项目,其实在处理决定中,也说得非常清楚,那就是擅改规划,违法侵占了情人湖水面,这里面其实是对于项目的定性,项目定性,如果说擅改规划,或者说违法侵占水面的话,是非常明显的违反规划来进行建设的行为。所以这个建设毫无疑问存在着违法,这样的违法绝对不能通过一些官员的落马,加上一些所谓的罚款,就能漂白,如果漂白的话,这样的违法违规是不是成本太低了。这就是我们说的,如果说就此打住,违法漂白成合法,可以继续销售了,那以后真的就像刚才那位执法的科长说的,那就在等于鼓励别的人,这就开了一个很坏的先例。
主持人:
那您觉得,是不是现在应该不管他销售成什么样,应该到此马上停住?
王锡锌:
其实我们在法律上,这里是非常清楚的,我们来看PPT(《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其实这里面这种违法违规的情况,我们城乡规划法已经讲的非常清楚,首先在这里讲到,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所以两种情况,第一种一定要拆,如果从长远来说,为了恢复生态的原貌,为了保护当地的旅游资源和环境,毫无疑问,我觉得应当先去拆除。在目前情况下,如果不拆除的话,这样的违法违规建设如果能让违法者去获益的话,这能叫什么制裁呢?
主持人:
我们看到现在官员被查处了,房地产公司被罚款了,那么爱情人湖,关心情人湖的人们,必然问这样的一个问题,这些处罚能够换来情人湖的死而复生吗?
(播放短片)
解说:
如今消失了的情人湖已经成了大理人心中的痛,他们呼吁恢复湿地生态,还情人湖原貌,可是一排排别墅已经建成,文明天下的情人湖还能恢复原貌吗?
今天的人民日报也对此发表疑问,事实上,在云南省纪委的查处通报里,并没有提及情人湖如何善后。
寸亚平:
现在我们市民要求的就是要还湖于水,还园于民,还是把情人湖归还为原来的情人湖,把这个洱海公园还是,还老百姓一个原来的洱海公园。
解说:
根据新华社的报道,专家分析说,已遭破坏性开发的洱海,若要恢复生态系统相当棘手,目前这一项目已完成80%的工程量,建设投资3.3亿多元。
如果拆除别墅和酒店,恢复原有的生态系统,投入将更大,这个成本又该谁来支付呢?对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大理官员说,“只能这样了,大理马上要在洱海东岸、西岸和北岸建设三大湿地公园,算是对情人湖消失的额外补偿吧。”
陈鹏:
情人湖他们认为也就30亩,但是比起那三大块湿地的面积来说,其实还是挺小的一部分。而且还是在洱海以外的地方。
解说:
情人湖还能回来吗?还情人湖的困境并不是第一起,在很多地方的景区,都发生过类似的事情。
2007年,庐山森林公园内当地一些干部与富商损毁国家生态工业园,违规兴建私家别墅,导致这一景区抢建别墅成风,后被拆除。
2008年4月,福州市拆除了古山国家级风景区内14处违建别墅。
2008年7月,黑龙江五常市龙凤山国家3A级森林公园内被发现毁林建别墅。
2010年1月,连云港市政法委副书记的家人在当地花果山景区修建豪华别墅,经人举报后自行拆除。
这一件件本属于公共财产的风景区,却沦为一些人后花园的案例,不得不让人们深思,洱海天域的一栋栋别墅就是一封封举报信,美丽的情人湖还能再回来吗?
主持人:
问情人湖能不能回来,实际上换个问题,就是这个别墅要不要拆,刚才短片里面已经说了这个问题,拆它的成本是很大的,因为80%的项目已经建设完了,本身就投资3.3亿,如果你要拆,投资会更大。您觉得有可能拆吗?
王锡锌:
首先我们在回答可能之前,还是要重申一下。
主持人:
依法。
王锡锌:
要不要拆,这个问题我觉得非常简单的,要不要拆,我觉得从法律上来说,我们刚才已经讲的很清楚。
主持人:
必须拆。
王锡锌:
从社会意义上来说,刚才说了,在情人湖上面建起了一栋栋的别墅,其实就是一封封的举报信,我觉得也是一声声的呐喊,如果说这样的东西留在那里,我觉得是这个城市一些耻辱柱,它不是你的名片。
主持人:
您是这么说的,但是刚才短片里面同样说了,有一位当地的官员说只能这样了。您觉得呢?
王锡锌:
只能这样,我不知道考虑了其他什么方案没有,这里只能这样,其实我们应该放到前面所讨论的那个问题中来理解,我们今天这样的处理到底是可以说尘埃落定了,还是仅仅是一个开始,后面有没有其他的利益链条,为什么我们要问这样的问题呢,因为很显然,这一块儿要不要拆,我觉得法律上已经定了,为什么我们要,这个官员会说只能这样,难道说法律就要让位于这种违法的既成事实吗?
第二,如果从环境来讲,成本的考虑当然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但是最重要的方面是这种生态环境的恢复,还湖于民这样一种承诺,要不要实现。如果不去做的话,那损失的成本又有多大呢?
主持人:
您刚才说到一个词,叫还湖于民。当地也有官员同样说了,我们只能这样,同时我们也没闲着,我们还是要在洱海其他三个方向新建比情人湖大得多的湿地,因为情人湖不就30亩嘛,您觉得这是不是有点狸猫换太子意味在里面?
王锡锌:
一方面我觉得比较荒诞,因为本来我们有一个天然的情人湖,是洱海很重要的一个部分,现在把它填了以后,官员后来解释说,没关系,我们在东西北这三方面我们可以再大规模地兴建,一方面在破坏,另外一方面要耗费巨资来兴建,这本身自相矛盾。
第二方面,我们也看到,既然你在东西北这三方面都可以来兴建湿地,那么这一块儿,刚刚要建成的这一块儿,为什么不能把它拆掉,为什么不能够还湖于民,因为公园在这里我们强调,洱海公园强调的是公,今天这样的公园变成了别人私家的花园,后花园,这种由公变私,我们刚才已经说了是违法违规的,这种违法违规的形象,我觉得从法律上来说,从社会上来说其实不是一个能不能的问题,而是要不要,愿不愿的问题。
主持人:
今天我也看了一些资料,有一些环境方面的专家也出来说,说如果因为它毕竟是在湿地之上盖起来的建筑,如果把它拆了,对于湿地的损坏已经是不可逆转的了。是不是拆这个问题?您怎么从生态的角度看这个问题?
王锡锌:
我觉得当然这里面不仅仅要讲法律,要讲社会关注,当然也要讲有科学决策,从科学决策来说,我觉得也许专家讲的有他的道理,我不是这方面的专家,所以我不好去评价,但是我想这种恢复可能是一个程度的问题,恢复可能还有一个时间的问题,也许我们现在无法恢复到原来的样子,从这一方面来说,这恰好提醒我们一个决策的错误,一种官商勾结,制度失灵带来的这种错误,的确有的时候我们要付出代价,但我们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