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儿子拉爹下水 一家三口盗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9日01:21  河北青年报

  河北青年报讯(记者李媛)28岁男子阿豪(化名)在一个朋友指引下,干起盗窃机动车的勾当。他还陆续把自己的弟弟、父亲、女友拉下水。这个家庭式盗窃团伙成员均被判刑。

  为赚钱 男子改行当盗贼

  28岁的阿豪是河南漯河人,初中毕业后开始四处打工。在石家庄,阿豪干过苦力,做过小生意,但手头并没有多少积蓄。

  2009年初,阿豪认识了在石家庄做二手自行车生意的邢台人张某。张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熟识后,张某称想和阿豪合作,“搞点面包车,好搞也好卖”。张某还告诉他,自己有个朋友收车,搞到的车肯定有销路。

  这个无本生意让阿豪甚感兴趣。同年4月21日,他在张某的带领下第一次盗车。当天,他们在鹿泉盗得一辆客车(经鉴定价值3.8万元)。

  初战告捷让阿豪很是高兴,随后他把同父异母的弟弟阿杰(化名)也叫到石家庄。投奔哥哥的阿杰当时年仅18岁,并不知道哥哥在做什么。

  亲爹投奔儿子 被拉去偷车

  2009年5月中旬,阿豪的父亲刘老汉到石家庄想找活干,暂住在阿豪的租住处。5月16日下午,张某去找阿豪。二人一番密语后,阿豪称要出去弄点东西,让刘老汉陪他们出去一趟帮忙看车。

  当时隐约知道儿子可能是去偷,但刘老汉还是一起去了。当小儿子阿杰出门带出一把压力钳时,他更确信俩儿子是去偷东西。

  到达作案地点后,刘老汉的任务是坐在车里等儿子归来。没过一会儿,阿豪和张某驾驶一辆蓝色面包车(被盗车辆,经鉴定价值4.41万元)出现在他眼前。

  对于两个儿子的盗车行为,刘老汉心知肚明但却没有过问。几天后,他离开石家庄到邢台一个建筑工地打工。

  10月份,阿豪认识了女友阿玲(化名)。二人确定恋爱关系不到一个月,阿玲便成为阿豪的助手。11月17日开始,阿玲多次参与盗车,盗窃车辆价值人民币8万余元。

  盗窃罪成立 一家三口领刑

  主审法官张前亮介绍,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4月份至同年11月下旬,阿豪疯狂盗窃机动车、电动车、无缝钢管等物品,涉案价值达39.4万余元。

  部分被盗车辆卖给了张某的亲戚毕某。毕某将所需车辆的型号告诉张某,张某转达给阿豪,阿豪偷车后将车转交张某销赃。

  11月29日,阿豪、张某等人相继被刑事拘留。石市桥西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认定,阿豪、阿杰、阿玲及刘老汉4人全部构成盗窃罪。阿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阿杰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阿玲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刘老汉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四人还分别被处罚金。

  将阿豪拉下水的张某因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6万元。

转发此文至微博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