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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娃娃“自驾”东风标致撞上饭店 保险公司拒赔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9日02:31  东方今报

  □见习记者 王彦彦

  今报洛阳讯 新车刚买8个月,11岁孩子在车里开空调,不小心把车开走了。6月7日,记者接到市民刘女士的热线,称自家车子撞后报案,还不知购车时4S店给办的哪家保险。更让她郁闷的是,得知是哪家保险公司后,对方拒赔。

  六一儿童节那天,刘女士带着11岁的女儿涵涵(化名)去樱桃沟游玩。午饭后,刘女士准备驱车回家,涵涵急着拿车钥匙去开空调,刘女士紧随其后。涵涵刚把车拧开,车子就向前冲去。涵涵吓得从车上迅速跳下,车子撞向了农家饭店大门。

  刘女士是去年10月份在洛阳市洛龙路赵村汽车站南50米的东风标致洛阳亨诚4S店订的东风标致207,她先给东风标致4S店的朱经理打了电话,才知道自己车入的是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保险公司)。

  刘女士说,买车时,保险单和保险条款也没有见到,车是经4S店的朱经理买的。当时并没有人给她介绍保险,讲解保险条款。

  6月7日,朱经理称刘女士的车险是跟车捆绑的。因为她是银行贷款购买的,所以保险单和保险条款一直在银行押着。她办理的车险是全险。“如果是全险,这样的事故保险公司应该给赔偿的啊。”刘女士更是不解。

  太平洋保险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的舒再云称公司已在事发当日告诉刘女士拒赔。原因是“无人驾驶”,连带“溜车”。“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通知书。”刘女士说。一会儿,工作人员把通知书拿给了她,当天是6月7日。

  河南南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运超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一定要看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风险范围以及理赔的标准,还要看有关损失拒赔的条款,避免出现风险而盲目向保险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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