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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津贴发放全国仅6省份达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9日03:23  华龙网-重庆晚报

  如何让老年人有保障、有尊严地生活,已越来越引起国家的重视。记者日前获悉,为进一步推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80岁以上高龄津(补)贴制度,酝酿了一年之久的《民政部关于建立高龄津(补)贴制度先行地区的通报》即将对外公布。记者就此专访了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

  只有6个省份符合标准

  记者:民政部出台《通报》的目的是什么?

  王振耀:近年来,各地陆续出台了一些高龄津(补)贴政策。总体上讲,这些政策对于建立资金保障与服务保障相结合的养老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当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不少地方发放高龄津贴没有按照民政部规定的标准去进行,即全省统一发文、80岁以上、按月发放3个标准。有的省不是按月发,直接的后果是,等钱发到手,老人可能已不在人世了。有的是按90岁或者95岁至99岁的标准发放。为了总结各地建立高龄津(补)贴制度的经验做法,推动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建立这项惠民制度,我们对北京等先行地区的做法予以通报。

  据《通报》显示,目前,在省级层面建立80岁以上高龄津(补)贴制度的有北京等7个省(区、市),其中按月发放的有6个:北京、天津、黑龙江、上海、云南、宁夏。省级层面尚未建立、但在地级层面建立80岁以上高龄津(补)贴制度的有山西省长治市等21个市(区、州、盟、县),其中按月发放的有11个。

  “多关注一下老年人问题”

  记者:此次《通报》的出台,对那些落实高龄津贴相对缓慢的省份将起到什么作用?

  王振耀:之所以出台这份《通报》,就是要大家明白哪些省是关注民生的,哪些省的民生是唱高调、作秀的;就是要提醒各级民政部门以及社会各阶层人士,都来关注社会福利建设,关注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同时,这份《通报》也是让大家了解各个地方在关注老年人福利方面的差距。据我了解,现在很多经济发达地区看上去很骄傲,这份《通报》希望给那些经济发达的地区提个醒,同时给他们施加点压力,别那么自满自足于经济发展,多关注一下老年人问题,其实不只老年人,还有儿童和残疾人。如果连老年人的福利都舍不得给,这里面的问题就太大了。

  据我了解,现在一些地方解决老龄问题的方法是将老年人的津贴纳入低保,都是只给一点凑合着过,这个观念需要转变。80岁高龄津贴的事早该做了,不应该到现在还得要我们推动才肯去做。其实,说起我国在80岁这个年龄才建立高龄津贴,我们自己都觉得寒酸。

  据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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