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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阅卷阅的是噱头
北京考试院今年对阅卷老师的资格作出了严格要求,高校的阅卷老师必须是博士学历,这意味着在读的研究生不能参与阅卷评卷。(《京华时报》6月8日)
不知道北京市规定高考阅卷老师必须有博士学历的目的是什么,真的可以提高公信力吗?笔者很是怀疑。在笔者看来这项新规定除了有吸引人的新闻噱头之外,除了提高阅卷老师的学历之外,再也没有任何意义和价值,而且阅卷水平和效果可能会适得其反。
众所周知的是,我国当前高考仍是应试教育体制下的升学考试,各科试卷的答案均是以所谓的保准答案为主。
换句话说,阅卷老师很多时候根本不需要所谓的能力,只要按标准答案给分就可以了。
当前,我国还有不少博士生导师不具有博士学历,如果说高学历代表高水平,代表公信力的话,是不是这些没有博士头衔的博士生导师阅卷水平比较低,公信力比较差呢?显然从逻辑上说不过去。
博士学历虽高,但没有中学一线的教学经验,没有阅卷经历,甚至对高中新教材内容一点也不熟悉,“盛名之下其实难负”。
让这些对高中教育不了解的博士批阅高中试卷,可能会产生一些误解,影响试卷的批阅质量。
作为没有博士学历、甚至没有硕士学历的在一线教学的高中教师,他们对教材了解,对试卷熟悉,对考生清楚,而且他们有着无数次批阅高中试卷的实践经验。
从实践和公平角度来说,批阅高考试卷的主角应该是高中教师,而不是大学老师,更不是没经验的博士。
可以说,博士批阅高考试卷,看似高考新政,实际上是一种瞎折腾的倒退,真正损害的是广大考生利益。
作者 何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