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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9日03:49  现代快报

  如果不是城市中低收入群体呢?“通过公租房解决。”参与此次住房调查的一名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公租房的概念是区别于传统的保障房概念的,在保障房的项目中配建部分普通商品房、中低价商品房、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就是要“让不同收入群体通过组团设计来实现融合共生”。

  换句话说,进入公租房“保障”的新就业人群是不受“1700元/人·月”这一调查设定门槛的,很有可能新就业人员是月收入在二三千元,甚至更高,在调查时,是不计收入的。相关人士表示,也可以这么理解,但前提必须是“无房户”,收入也应当在中等收入以内吧,“不然你月收入上万元,还来申请公租房,这显然也说不过去了吧?”

  记者了解到,对于公租房的供应对象,住建部界定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南京正在草拟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初步划定了三类人群进入公租房保障对象:一是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住建部一样;二是新就业人员,含青年人才对象;三是外来进城的务工人员。

  南京市住建委相关人士也透露说,江苏省之前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初稿中明确,房源的保障对象为已确定工作单位的新就业人员、买不起经济房也买不起普通商品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初步考虑是市场房租价格的80%。“在南京,公租房的租金折扣可能会更低,50%或60%也是有可能的,不过具体的方案并未确定,近期具体办法将有望出台。”

  另外,南京今年已经初步考虑提供的公租房房源主要分布在经适房小区、中低价商品房项目、目前市级的直管公房以及一些企事业厂矿单位的园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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