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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院士滥兼职无需含糊其词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9日03:49  现代快报

  不难想象,当院士兼职泛滥时,院士头衔的学术价值在渐趋消解,形象也在自毁,最终势必祸及知识产品的可信度。中科院表态“反对院士兼职过多”,就是着眼于重申规范,起到现实纠偏之用。给院士乱评审、瞎指点,及出席礼仪性、庆典性活动“设限”,令他们“有知有节,立范于世”。

  但慷慨表态之下,仍有含糊其词之处:何为“兼职过多”?“不当报酬”有明晰的标准吗?反对之后,又有怎样的问责措施,确保有规必依?概念界定的语焉不详,辅助条规的稀缺,使得禁令软如棉花,威慑力大减。

  院士兼职,过不在“多”而在“滥”,只要是投机式兼职,哪怕一份两份,都应坚决反对。若允许院士们“酌情适量兼职”,则是开了个小口子,给了其“合法徇私”的空间。而“不当报酬”,也显得语义暧昧,形同于“解释权归自身所有”。

  再者,将作风建设寄望于“道德自律”,惩治乏力,不免失之理想化。“头顶的星空、心中的道德律”与尊严虽是软性约束,却有时刹不住“逐利之心”的信马由缰。要严禁院士滥兼职,就不能在问责制度建设上“温情脉脉”,而应像治学术腐败那样,“零容忍”“严惩治”,让院士“走穴”背负巨大的成本。

  设限明晰化,标准具体化,“反对院士滥兼职”才能在有规可循中,不至虚妄。学术界疏离名利场,院士向务实求真回归,科学的外衣才会剥落“功利化”污渍。

  学术的田野,需要心无旁骛的垦荒者,去精心开荒、收割“知识”麦子。当求知者少了利欲,追寻的才不是“稻粱谋”或“登龙术”,而是真知。(佘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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