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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积分达标可以落户城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9日03:49  现代快报

  广东户籍改革破冰

  民工积分达标

  可以落户城镇

  6月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台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今后,广东省将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工及其随迁人员通过积分制入户城镇、融入城镇。

  根据意见,在广东省城镇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凡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纳入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的,均可申请纳入积分登记。符合积分入户条件的农民工,可选择在就业地镇(街)或产权房屋所在地镇(街)申请入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原则上农民工积满60分便可申请入户。

  记者从广东省农民工积分指导指标及分值表上看到,初中学历为5分,高中或中专、中职为20分,大专60分,本科及以上80分,也就是说只要具备大专学历以上,原则上便可以入户。此外,缴纳社会保险费可积分;参加社会服务(5年内)也可以积分。

  除了积分,还有扣分指标,有超生行为,五年内不能申请入户;受过劳动教养的扣50分,受过刑事处罚扣100分。据《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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