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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出租车 下班高峰不得交接班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9日03:49  现代快报

  6月8日,2010年常州市新增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标评标工作正式结束。15家符合条件的市区出租汽车投标企业参与竞逐十一个标段,常州市财政、物价等七个部门担任评委,市监察局、公证处、交通运输局纪委派员对投标、开标、评标的全过程实施了全程监督。同时,为了进一步缓解市民下班高峰期“打的难”问题,本次招标首次提出,中标车辆投运后,驾驶员不得在下午4:30-6:00期间交接班。

  本次招标基本要求强调,中标车辆必须实行规范的公司化经营,车辆购置、经营权有偿使用金等成本费用由企业承担,企业应与驾驶员依法建立劳务用工关系,依法承担驾驶员个人社会保险费用。在车辆使用上,本次招标要求中标车辆不得私自安装、使用通讯设备。

  在符合以上要求的前提下,本次评标工作围绕基础设施、经营规模、企业履行行业义务,营运安全管理实绩等9大类项目实施考评。评标工作按照各企业考评得分高低排出前11名作为中标候选人,并将在法定期限内确定中标人。

  预计新增400辆中标车辆将于7月份投入出租汽车客运市场,届时常州市将拥有2542辆出租汽车,将进一步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姚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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