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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抛子入黄河致死被判无期

  备受关注的金昌干部“黄河抛子”案终审有果。近日甘肃省高院终审认定,维持无期原判。

  生于1970年的樊兆焱当老师期间与同事姜某相识并于1996年结婚,次年生下了儿子明明。2003年9月,两人因感情破裂而离婚。后来,樊兆焱与带着女儿的刘某组建了新的家庭。但由于明明不喜欢继母,樊兆焱的再婚家庭出现了一系列矛盾。2009年2月11日,明明动手打了刘某并将刘某母女俩赶出家门。此后,樊兆焱留下遗书后,将明明扔进黄河中致其死亡,而后自己纵身跳进了黄河。樊兆焱被河水冲上岸得以生还,后投案自首。(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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