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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女生涉嫌聚众淫乱?是罪犯还是受害者很难说

  日前,东莞厚街不雅视频女生以“聚众淫乱罪”被拘留25天后已取保候审。昨天,记者获悉,这名刚满17周岁的未成年女生“聚众淫乱”案前两天已在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开庭。由于涉及未成年人隐私,案件没有公开审理。

  家属:我们是受害者

  前天上午,记者再次来到厚街专业技术学校。深陷不雅视频事件,今年5月才满17周岁的李洁(化名),再也无法回到这个校园。她现在过得怎样?只有她的家人能接触到她。

  而李洁的父亲也不愿意多讲。“前两天这个案子在长安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开庭了,庭审过程也很简单,只说了一下事情经过。”李洁当天被父母带着去出庭。

  事发后一直和女儿一样承受着巨大心理压力的父亲盼着“女儿应该会没事”。而另一名亲属则担心地表示,咨询过不少律师,审判结果不容乐观。

  “是我们主动去报警的,第一次发生关系时还是被下药的,我们是受害人。如果受害人反而要被判刑,今后碰到这种事情的女生,谁还敢去主动报警?”这名亲属称。

  这名亲属透露,检方在公诉书中称,李洁多次和多名男生发生关系,属聚众淫乱。李洁和另外两名男生都以同样的罪名被提起公诉。

  辩护律师:法律上有争议

  汪晓东,东莞国锋律师事务所律师,他是李洁的辩护律师。他为李洁做的是无罪辩护。前天中午,面对记者,他始终在犹豫,“案件太敏感,现在还没有判,很多东西不能说”。他跟记者强调,他是受法律援助中心的委派去做辩护的,“谈案情必须经过单位和援助中心”。

  他能透露的是,他为李洁做无罪辩护是“基于事实和法律的规定”。他提出的“事实”是,李洁“每次出去和几个男生玩性爱游戏,都不是主动的”。而警方之前透露的是,“有几次是女生主动约男生去玩”。

  “聚众淫乱罪在法律上本来就有争议。”汪晓东说,他几次欲言又止,不肯深谈。

  相关介绍

  关于“聚众淫乱罪”

  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见《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301条)。

  5月20日,南京某大学副教授马尧海等22人“聚众淫乱案”公开宣判,马尧海等22人以聚众淫乱罪被追究其刑事责任,成为20年来第一批因为“聚众淫乱罪”获实刑的人。(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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