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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新政出台四成首付变五成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9日04:47  重庆时报

  

结果新政出台四成首付变五成
市民在沙盘前讨论购房事宜 本报资料图 李文彬 摄

  本报讯(记者 邓姣)“和开发商约定的是首付四成,结果新政出来后,开发商要求首付五成,怎么办?”程女士遇到这样的棘手问题,相信不少市民也遇到了。昨天,南岸区工商分局就公布了一起房产新政引起的重庆最高退款金额投诉案。让我们来看看程女士的问题是怎么解决的。

  首付和利率都上涨 她不想买了

  程女士在深圳上班,有亲戚在重庆。今年,程女士看起了南岸区的一套房子,并于4月7日与该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合同,购买一套商品房。“当时房产新政还没有出来,程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首付四成。”南岸工商分局龙门浩工商所副所长蒋大橹介绍,程女士缴纳四成首付款和大修基金共计32万元。

  然而,在办理按揭时,国家出台了购买二套房的新政策: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因此,已有一套房的程女士房屋按揭贷款并没有办理成功。程女士认为,由于房产新政实施,导致首付提高、利息增加,改变了房款支付方式和比例。这是一种无法防止的外因,同时超过了她的承受能力。

  若按照原合同继续履行,对她来说将导致明显不公平。随后,程女士要求退房。

  工商:拖了12天有违约嫌疑

  开发商却说,房产新政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程女士应继续履行合同,拒绝退款。

  在双方争执不下后,开发商向程女士提出了解决纠纷的方式,“按照合同约定,走司法程序。”

  但是程女士远在深圳,走司法程序要两地奔波,将劳心劳力,为此程女士通过在重庆的亲戚,求助于“12315”。

  龙门浩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在调查后发现,程女士是4月7日与该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并交纳32万元的,这时新政尚未实施。而开发商在4月19日,拖了12天才向工商银行递交贷款资料。因此,开发商有违约的嫌疑。

  在工商执法人员调解后,程女士于5月下旬,拿到了开发商的退款。

  责任承担及时补充进合同

  像程女士一样在新政实施后与开发商扯皮的,还真不少。南岸工商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仅两个星期,就连续受理8起因楼市新政引发的购房纠纷。

  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一是未告知消费者首付款的比例及银行按揭的比例,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二是开发商利用新政套取消费者的购房定金;三是消费者因新政无力支付首付款或超过按揭承受力要求退房。“能否退房”、“定金能否返还”往往成为双方“纠纷”的源头。

  要特别提醒你的是,在购房时,要审慎签订认购书、交付定金。在签订合同前,仔细思考,对一些可能出现的问题、责任承担,及时写进合同补充条款之中,明确双方责任,以免事后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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