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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满大学生村官可报考政法干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9日04:54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郭少峰 实习生何叶青)聘用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年之内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凡是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招生单位应尽量予以录取,报考单位确定不能录取的,可调剂至其他招生单位录取。

  此外,教育部经商中央政法委、中组部等部门,从今年起,在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中,安排一定比例(10%左右)的招生计划,专项招录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教育部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育部提出要为大学生村官继续学习深造提供更多机会,要求各有关高校积极安排一定数量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聘用期满大学生“村官”攻读工商管理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并要将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纳入学校资助工作范围。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大学生“村官”,聘用期满后可申请免试入读成人高等教育本科专业。

  教育部还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为大学生“村官”提供持续支持,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服务。高校要与到村任职的毕业生保持联系,定期走访,关心他们的思想和生活;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与毕业生服务地“结对子”,提供教育、科技、信息等全方位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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