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我市2010年“端午节”假日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0年6月14日至16日放假公休,共3天。其中,6月16日(星期三、端午节当日)为法定假日,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照常上班,公休日调至6月14日(星期一)、15日(星期二),6月17日(星期四)正常上班。
二、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自行安排休息时间。
三、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防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