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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伴欲施暴 女友勇相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9日07:26  台海网

  台海网6月9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曾毓慧 通讯员 陈巧玲 林乐园)几人结伴深夜驾车出游,到了郊外,男伴“变”色狼,屡次欲对同行女子小花施暴,幸好,另一位女子挺身而出,推开色狼带着小花滚下路边斜坡,才侥幸躲过“不轨”。近日,该色狼被湖里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3个月。

  去年11月13日晚上,20岁男子苏某喝了很多酒,随后开着一辆小车,载着朋友阿斌、阿海,以及女性朋友小花、小影来到永定县古竹乡游玩。当晚,一伙人玩得很尽兴,很快就到了次日凌晨仍 “乐不思归”。

  苏某酒劲攻头,越发觉得这两名女子姿色还不错,就悄悄地问了阿斌和阿海:“这地方好办事,兄弟,能把一个美女让给我吧?”这提议当场就遭到阿海拒绝,因为小影是他的女朋友,这下,苏某打定主意了:“搞定”小花。

  随即,苏某就当着大伙的面,将那双咸猪手伸向小花,一旁的小影见状,立即拉着小花跑下车,还拿出手机试图报警,但被苏某追上并抢走手机。很快,小花就被苏某压在身下,就在苏某欲行不轨之时,小影冲过来推开他,并将被按倒在地的小花拉起来继续跑。

  这时,阿斌、阿海可能也觉得苏某这做法过头了,就跑过来劝止。就在一伙人推搡之时,小花和小影趁此机会就向远处亮灯处跑去。但因天色太暗,两人竟然摔下路边的斜坡,这回,两名女子干脆就躲在坡底不动。后来,3名男子借着手机的灯光找了好几个来回,没找着人只得回车内睡觉。

  两名女子找了个机会打电话报警,苏某很快就被抓获。经查明,苏某还有当劫匪的案底。原来,2007年7月24日凌晨,苏某伙同他人携带西瓜刀、铁棍等来到湖里穆厝一网吧,当时,网吧内只有3个人,苏某等人拿西瓜刀架在网管的脖子上,抢走其身上仅有的31元及营业款416元。得手后,这伙人还不忘拔掉网吧电话线并将门反锁才扬长而去。

  日前,经一审,苏某因犯抢劫罪判刑3年9个月,因犯强奸罪判刑2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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