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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面积超合同面积1%以上将被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9日07:26  台海网

  台海网6月9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蔡力)昨天,漳州市多个相关部门都接到了一份关于管理土地出让合同的文件,这份文件是6月3日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 《漳州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管理规定》。规定要求,合同中的建筑面积和实际建成后的建筑面积不符的,将受到处罚。

  根据《规定》,从2010年7月1日起,漳州市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等各类建设工程,都要严格执行此规定。其中规定,整个建设项目总增建建筑面积超过1%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补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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