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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县人民医院对同一患者开出两份不同诊断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9日07:29  三秦都市报

  事件

  彬县人民医院对同一患者同一症状却开出了两份截然不同的诊断结论,致使5岁的小患者瀚瀚(化名)左肱骨骨折延误了25天治疗。

  发展

  事发后,彬县人民医院与瀚瀚家属签下一份协议书,一次性赔偿瀚瀚家人700元了结此事,但瀚瀚母亲却说这份协议是他们家人在院方诱骗下签署的。

  分歧

  彬县人民医院认为他们医院只负有漏诊责任,这漏诊也不会影响瀚瀚的治疗。但家属却认为医院是误诊,应对瀚瀚病情负全部责任。

  奇怪同症同院 不同结论

  2010年元旦,家住彬县城关镇的瀚瀚在玩耍时不慎摔倒,当时他的左肘关节明显红肿,觉得疼痛难忍,心急如焚的父母立即将他送到了彬县人民医院救治。据瀚瀚的母亲梁彬娥讲,在医院门诊部拍片后,医生诊断瀚瀚为肌肉损伤,并告诉她这是小问题,吃点消炎药,回家养一段时间就好了。

  直到1月25日,梁彬娥夫妇发现瀚瀚的伤不但没有好转而且加重了,夫妇俩再次把瀚瀚送到彬县人民医院救治,这次医生仍然是先给瀚瀚拍了张片子,但这次医生却诊断瀚瀚为“左肱骨外侧髁上骨折”,并告诉他们要立即给瀚瀚做手术才能治愈。

  结果骨折手术延误25天

  “肌肉损伤”怎么突然又变成了“骨折”?看到这两个截然不同的诊断结果,梁彬娥夫妇茫然了,他们赶忙拿出1月1日那天拍的片子和1月25日拍的片子比较发现,这两个片子拍的部位和骨头状况是一模一样的。一模一样的片子怎么会有两个不同的结论?院方给出的解释是第一次拍片的医生没有看出骨折。

  次日,气愤的梁彬娥夫妇立即将瀚瀚转到西安红会医院,红会医院给出的诊断是“左肱骨外髁陈旧骨折”,医生告诉梁彬娥夫妇由于耽误时间过长,现在瀚瀚的手术要比刚骨折时做起来麻烦很多,瀚瀚在治疗过程中也要多受点痛苦。梁彬娥夫妇认为,由于彬县人民医院的误诊导致瀚瀚的医治拖延了25天,错过了最好的治疗时间,彬县人民医院应当负担瀚瀚的所有治疗费,并给予一定的赔偿。

  家属:“只赔700元 不行!”

  为此梁彬娥夫妇多次找到彬县人民医院索要赔偿,6月5日,彬县人民医院医务科与梁彬娥夫妇签下了一份协议书,“2010年1月1日,瀚瀚在玩耍时摔倒致左肘关节疼痛在我院门诊拍片臆断‘未见明显异常’。1月25日症状加重,在我院门诊拍片臆断‘左肱骨外侧髁上骨折’,26日在西安红会医院以‘左肱骨外髁陈旧骨折’手术治疗,对此院方多次建议患者方司法程序解决,患者方不同意。经双方协商,院方一次性补偿患者方七百元整。立此协议为据,双方不得反悔,否则患者方无条件双倍退回甲方补偿款。”但签下协议的梁彬娥却告诉记者,这份协议是在院方的诱骗下签署的。她觉得,由于彬县人民医院误诊所带给他们和孩子的痛苦不是仅用这一点钱所能抹去的。

  院方“能赔700元 不错了!”

  6月7日上午,记者来到了彬县人民医院就此事进行采访,医院李副院长和医务科曹科长接待了记者。据一直处理此事的曹科长讲,这件事情的发生是由于一个年轻大夫的工作失误造成的,那位大夫当时并没有看出瀚瀚片子上骨折,这才导致瀚瀚的治疗延误了,但延误这20多天并不影响瀚瀚的治疗。曹科长反复向记者重申,这次事件不属于误诊,只能算是一个漏诊,无非就是拖延了几天瀚瀚的治疗时间,他们认为这根本就不影响瀚瀚的治疗,因此他们医院补偿给瀚瀚家属700元这已经不错了。

  在采访过程中,瀚瀚父母一直认为这次事件,彬县人民医院有着不可推卸的误诊责任,由于医院误诊给孩子和他们家长带来了很大的痛苦和麻烦。而院方却认为这只是一次意外漏诊,拖延了几天时间对瀚瀚的病情丝毫不会产生影响。到底是“误诊”还是“漏诊”,彬县人民医院对此事应当负有多少责任,院方是否补偿700元就能了事?本报将继续关注。

  刘馨 本报记者 苗嘉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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