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的“自留地”内随处可见自备井。
本报记者王颜摄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王颜)泰城一小区居民为了用水方便,在小区绿化带中打了十多处自备井。据泰安市水利与渔业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在城市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不得为家庭生活等非经营性活动开凿水井。
6月8日,泰城市民王女士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她去位于泰山大街的药材站宿舍时,发现小区居民乱挖自备井现象严重。记者来到该小区看到,部分居民楼前的绿化带变成了居民的“自留地”,里面种植了各种蔬菜以及果树,有的居民在“自留地”中还打上了自备井。这种现象最为严重的是2号居民楼前后,记者数了数,2号居民楼前后,居民在“自留地”上共打了十五六处自备井。
在2号居民楼前,正在为自备井砌水泥井座的居民说,这些自备井都是居民花钱请别人给打的,只需要200多元钱。井水用来浇园子、洗衣服。在2号楼前“自留地”内打井水的居民说,这些井很浅,打出的水比较浑浊。“这些水浇菜还行,饮用肯定不卫生。”该居民说。
自备井给部分居民带来了便利,但也引起其他居民的不满。“楼前楼后有如此多的自备井,并且有的井离居民楼很近,万一过度用水影响到楼房安全,谁来负责?”居住在2号楼的一名居民气愤地说,最近就有两家居民因为私自打自备井发生过争吵。采访中得知,大多数居民对使用自备井持反对意见。
泰安市水利与渔业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交付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根据《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规定,在城市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不得为家庭生活等非经营性活动开凿水井。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泰安正在进行自备井集中整治,执法人员将发现一处清理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