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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股案二审 花莲县长傅崐萁判三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9日08:00  台海网

  台海网6月9日讯 花莲县长傅崐萁因涉及合机股票内线炒股案,台中高分院昨宣判,法官认为傅崐萁涉及配合上市公司负责人及股市名嘴炒作股票,并利用人头帐户进出,获利高达一亿多元,但考量他已和投资人保护中心达成和解,承诺赔偿一千多万元(新台币,下同),因此依违反证交法判处他有期徒刑三年六月,并科罚金四千万元。

  据台湾《自由时报》报道,傅崐萁则回应说:“传闻有罪的判决终于出炉”,强调:“我不会被击倒,收到判决书后会上诉!”合机炒股案发生在2003年十月,当时合机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恺悌、副总经理余素缘因炒股失败,透过关系找当时的民意代表傅崐萁,双方达成协议,由合机公司提供股票供傅炒作,傅邀好友冯垂青、助理廖昌禧及股市名嘴张世杰(绰号“古董张”)等人共谋炒作事宜。

  张世杰在他的股友会及各种媒体节目鼓吹买进合机股票,一连串以大量人头帐户交易进行炒股,使合机股票从2003年十月的每股十五.五元,飙涨至九2004年一月每股四十七元,傅崐萁等人牟取不法利益一亿多元。

  台中“地检署”侦办后将傅崐萁求刑三年六月、并科五千万元罚金,但法官认为傅崐萁以民意代表身分炒作合机股票,事后毫无悔意又有意干扰审判进行,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月、并科罚金五千万元。

  傅崐萁不服提出上诉,二审审理期间,他和“财团法人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中心”达成和解,承诺赔偿一千多万元,二审法官依违反证交法判处他有期徒刑三年六月,并科罚金四千万元,同案的杨恺悌等人判处有期徒刑六月到一年六月不等。

  傅:判有罪传闻成真 会上诉

  傅崐萁昨天说,此案污点证人张世杰服刑期满后于法庭翻供说出事实真相,指称所有证词均为检方教唆,并经事先“沟通”,要求配合,目的就是要将傅崐萁入罪。他进一步指出,承办检察官要求交易所前后制作四份有无炒作嫌疑的监视报告,结果从第一版本无炒作之嫌到第四版本有炒作嫌疑,其中第四版本监视报告完成时间竟与检方起诉同一天,岂不是检方与交易所同时制作报告。

  傅崐萁表示,他提供三等亲内户头资料供检方调查资金往来及股票交易纪录,调查结果同样没有任何异常往来,而被检方质疑用以操作股票买卖的手机,是在检察官认定的炒作期间结束后才开通,他更是在六个月后才取得这支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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