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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农村“五保老人”住院全免基本医疗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9日13:32  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长沙6月9日电(记者苏晓洲)湖南省湘潭市宣布,从6月初开始,参加“新农合”的农村五保老人在区、乡医疗救助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基本医疗费用实行全免。

      记者通过湘潭市有关部门了解到,湘潭将原来较单一的医疗救助制度调整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慈善医疗救助“五位一体”医疗救助体系。这一改革,使得参加了“新农合”的农村五保户,在医疗救助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基本医疗费用可由“新农合”基金和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统筹解决。据悉,湘潭市内已有医院被指定为雨湖区、岳塘区等地五保户门诊救助及住院救助定点医疗机构。这一政策,还将惠及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

      根据我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五保户”中涵盖了符合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等条件的老年人,国家要求对这一群体实现“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但是,目前一些地方特别是农村“五保老人”尚未实现真正“保医”。湘潭市实行农村“五保老人”住院全免基本医疗费,是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迈进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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