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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魄商人运"冰"10公斤 特大运贩毒品案终审判决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9日16:47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福州6月9日消息(记者彭建军 通讯员李实 邓志新)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09.4.23”贩卖走私毒品案做出终审判决。判处主犯姚某福死刑,缓期执行。6月9日,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对外公布了这起案件。

  落魄商人遍寻发家路

  籍贯晋江市罗山镇的姚某福,是上个世纪8、90年代最早下海的一批人。然而,经营不善的他很快地背负了大量债务,成了“负翁”。

  为了能重新东山再起,55岁的姚某福四处寻找得以重新发家的路子。2008年底,在与台湾朋友“老刘”聊天时,姚某福向“老刘”大诉苦水,声称自己非常需要一条发家的路子赚点钱花花。

  看着姚某福恳求的目光,“老刘”给姚某福指了一条“阳光大道”。“老刘”对姚某福说:“我手上倒是有一批‘冰’,如果你有路子能成功地出手,我可以让你从中抽点水。”面对“老刘”的保证,姚某福迫切想要发财的心开始动摇了。“富贵险中求”,为了能早日摆脱缺钱的困境,姚某福下了狠心,决定好好地干上一票。

  2009年2月初,姚某福通过老乡,商定了将一批冰毒运送到泉州销售的计划。

  很快地,有人打算在泉州贩卖冰毒的消息被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获知。2月13日,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并成立了专案组。

  通过大量的前期工作后,姚某福进入了专案组的视线。浸淫商场多年的姚某福有着很强的交际能力,为了确保货物的安全,姚某福在早期的交易过程中并没有携带相关货物,这给侦查人员在确定信息时造成了很大的疑惑。

  “阳光大道”上的罪恶轿车

  在经过一系列的侦查后,侦查人员了解到姚某福返回广东多次与“老刘”进行洽谈交易毒品的相关事宜,并与一名叫胡某标的买主进行电话联系交易毒品的事情。

  2009年4月20日下午,姚某福与胡某标在石狮市某酒店见面,姚某福将2小包重达3克的冰毒样品提供给胡某标。在胡某标确认样品后,姚某福称,广东的货主同意在福建进行交易,交易地点定在姚某福位于晋江市罗山镇的家中。

  应姚某福的要求,胡某标准备好现金人民币。随后,姚某福自称自己在4月20日下午就从石狮出发前往广东运毒品,待其从广东运输毒品返回至泉州地区后通知胡某标前来交易。姚某福称届时会到石狮长途汽车站接胡某标到其在晋江的家中交易毒品。

  4月20日下午,姚某福从石狮乘大巴前往广东深圳找“老刘”,“老刘”决定自己到福建进行交易。“老刘”告诉姚某福只有10千克冰毒,自己与姚某福分开走。随后,“老刘”又拿了一笔钱让姚某福雇一部地方车辆运载毒品,并交给姚某福5小包用透明塑料袋包装的冰毒,让姚某福带至福建交给他,同时交代姚某福雇车后将车牌告诉他,到时候会派人在广东省陆丰市高速公路内湖服务区让人将10公斤的冰毒交给姚某福。此外,“老刘”还告知姚某福其会自行乘大巴到福建石狮,等到了石狮会与姚某福联系。

  梦醒时分回头已是不归路

  4月21日凌晨,姚某福打电话给胡某标称只有10公斤冰毒,让胡某标准备好10千克冰毒的现金交易。4月22日下午,姚某福雇了一部车牌为粤B5xxxx的飞度小轿车并将车牌号告知“老刘”,当晚7时左右,姚某福乘坐雇来的粤B5xxxx的飞度小轿车从广东出发,并在抵达陆丰市高速公路内湖服务区等候毒品。

  4月23日凌晨,一部小车靠近姚某福乘坐的小车,从车上下来2名年轻人,在确认车牌后让姚某福打开车后厢,将装在一黑色旅行袋内的10公斤冰毒放在车后厢。姚某福运输该批10公斤的冰毒至福建省晋江市罗山镇其家后门时被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抓获,并从小轿车后厢内查获一装有毒品的旅行袋,内装有10袋用透明塑料袋装的毒品冰毒,经称重10袋总重为10.225公斤。姚某福身上携带的提包内还查获5小袋用透明塑料袋包扎的冰毒,经称重为13.4克。随后,胡某标在晋江市区落网。

  落网后,姚某福、胡某标对其所犯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令姚某福唏嘘不已的是,自己遍寻的发家路最后却成了其迈向深渊的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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