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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党员参加社区建设可“加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9日23:10  内蒙古晨报

  本报讯(记者 桂梅)新城区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创新载体,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对党员在“争优”活动中参与街道社区建设、争创先进的情况进行如实记载和量化计分。

  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通过设立社区党员“争优”积分册,按照在职党员、流动党员、下岗职工党员和离退休党员进行分类,制定不同的考核细则。具体为:一是按照参加组织活动、结对帮扶情况、志愿服务等项目分类,细化考评内容,对街道社区党员开展争优活动情况进行量化积分考评。

  二是根据党员的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设置不同的岗位,对全体党员进行分类考核。支部为每位党员建立积分台账,做好积分记录。每季度在党员大会上公布党员积分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年终评议时,按每个党员的基础分加全年累计分确定考核档次。

  最后是落实奖惩措施。把“党员积分制”的积分情况作为优秀党员参评、党员外出考察学习等奖励措施及对党员进行勉励谈话、限期整改、劝退或除名等惩戒措施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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