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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家族弊案二审宣判 陈水扁被改判20年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11日10:22  人民网

  人民网6月11日 快讯:据台湾联合新闻网报道,陈水扁家族涉及的“国务机要费”、南港展览馆、龙潭购地及洗钱案等四大案,台湾“高等法院”于今日二审宣判。陈水扁被判有期徒刑20年。

  中新网6月11日电 据台湾TVBS电视台报道,陈水扁家族涉及的公务机要费、南港展览馆、龙潭购地及洗钱案等六大弊案,台湾高等法院11日上午10时许二审宣判,陈水扁判刑20年,陈水扁妻子吴淑珍被判14年。

  6月8日,陈水扁被控贪污“外交零用金”一案,台北地方法院宣判陈水扁无罪。

  去年9月11日,台北地方法院就扁家四大案,一审判决陈水扁和妻子吴淑珍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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